疫情期间社保稳岗补贴应当计入“递延收益”会计科目和“其他收益”会计科目核算。相关分录如下:
1、收到社保稳岗补贴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
2、发生培训支出或社保支出等支出,转入“其他收益”科目:
借: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
同时:
借:递延收益
贷:其他收益或管理费用
企业收到稳岗补贴后,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相关规定,将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补贴,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将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补贴,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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