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税计入应交税费科目,应交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教育费附加等。
资源税是以各种应税自然资源为课税对象、为了调节资源级差收入并体现国有资源有偿使用而征收的一种税,其纳税对象为在我国境内开采应税矿产品或者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纳税征税范围包括天然气、煤炭、原油、其它非金属矿原矿、黑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资源、原矿、盐等。资源税特点主要是征税范围窄;在采掘或生产地实行源泉控制征收;实行差别税额从量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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