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初级经济法,即《经济法基础》科目,考法律基础、仲裁、民事诉讼、行政复议、会计法律制度、支付结算法律制度、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其他税收法律制度、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等内容。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与《经济法基础》两门科目,两门科目满分均为100分,60分及格。《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的考试题型均为客观题,分别有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和不定项选择题,考生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两门科目的考试,才能取得初级会计职称证书。
会计网所有内容信息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820538167。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2985号,沪ICP备19018407号-2, CopyRight © 1996-2024 kuaiji.com 会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联网举报中心 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