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与预算会计的关系主要体现在初级会计考试的《初级会计实务》科目中,关于“会计基础”章节下的“政府会计基础”的内容与预算会计方面有一定的联系。
其中政府会计是用于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政府和事业单位财务收支活动及其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的一项会计体系。根据《政府会计准则》中第三条的内容规定,我国的政府会计由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构成,预算会计实行收付实现制,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财务会计实行权责发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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