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考过在当地财政局领证书,具体领取事项以当地财政局发布的领取通知为准。考生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取得《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和《经济法》成绩合格,方可取得中级会计证书,各科目成绩均实行百分制,成绩合格标准分数线为60分,该证书由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财政部用印,在全国范围有效。
考生领取中级会计证书后需要每年参加继续教育,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得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且每年取得的继续教育学分在当年有效,不得结转到下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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