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中性原则,指国家征收税收使社会所付出的代价应以征税数额为限,不要干扰市场经济的有效运行,是一种税收原则。只有在市场经济很发达的地方才可能发挥出税收中性原则的作用,在我国是不适用的。
税收中性原则含义为:国家征税使社会所付出的代价应以征税数额为限以及国家征税不能对场经济运行造成不良影响,使经济资源脱离其最有效的使用途径。其核心思想是:国家征税以不干预市场经济运行,平等对待一切纳税人为目标的税收制度,并确信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方面具有充分效率。倡导税收中性的目的是要避免税收对市场机制的干扰和扭曲,而让市场在不扭曲或不受干扰的条件下调节整个经济活动的运行。
会计网所有内容信息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820538167。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2985号,沪ICP备19018407号-2,
CopyRight © 1996-2025 kuaiji.com 会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联网举报中心
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