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计税依据为书据上列明的金额,产权转移书据包括土地使用权出让书据、土地使用权及房屋等建筑物和构筑物所有权转让书据、股权转让书据,以及商标专用权、著作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转让书据。
其中土地使用权出让书据的印花税税率为万分之五(0.05%);土地使用权及房屋等建筑物和构筑物所有权转让书据(不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转移)的印花税税率为万分之五(0.05%);股权转让书据(不包括应缴纳证券交易印花税的)印花税税率为万分之五(0.05%);商标专用权、著作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转让书据的印花税税率为万分之三(0.03%)。
会计网所有内容信息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820538167。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2985号,沪ICP备19018407号-2, CopyRight © 1996-2024 kuaiji.com 会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联网举报中心 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