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出具的意见包括有:
1、无保留意见,即注册会计师实施必要审计后,认为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的编制合法,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被审单位的财务状况;
2、保留意见,即注册会计师审计后承认已审单位会计报表,从整体说是公允的,但在个别重要会计事项持保留意见;
3、否定意见,即注册会计师认为被审单位会计报表严重失实或会计处理方法的选用严重违反有关法规;
4、无法表示意见,即注册会计师审计过程中,由于受到种种限制不能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无法对会计报表整体反映发表审计意见。
其中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无法表示意见统称为非无保留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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