牲畜交易税指按照《牲畜交易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牛、马、骡、驴、骆驼五种牲畜交易的公民和机关、部队、团体、农村社队、企业事业单位所课征的一项税收。《条例》要求,牲畜交易税以购买牲畜者为纳税义务人,其税率为百分之五,并按照牲畜头(匹)的成交额计算缴纳。
随着我国税制结构的优化,目前已经取消了对牲畜交易税、集市交易税、烧油特别税、奖金税等旧税种的课征,且与之相关的政策条例也一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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