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资产减值损失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等
资产减值损失属于损益类科目,借方代表损失的增加,贷方代表损失的减少。
企业发生的资产减值损失,应设置“资产减值损失”科目核算,并在“资产减值损失”科目中按资产减值损失的具体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期末应将“资产减值损失”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应无余额。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需要等到处置时才能转出。
资产减值损失的数额等于资产账面价值和资产可收回金额的差额。
资产减值损失,借方代表因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其可收回金额而造成的损失;贷方表示,企业计提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贷款损失准备等后,相关资产的价值又得恢复,应在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金额内,按恢复增加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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