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体系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独立、客观、公正原则: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形式上和实质上的独立;会计师事务所存在可能损害独立性的利害关系,不得承接;CPA与客户存在可能损害独立性的利害关系,声明并实行回避等。
2、专业胜任能力与技术规范:保持和提高专业胜任能力,遵守独立审计准则等规范合理运用会计准则及国家其他规范;不得承办不能胜任的业务;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妥善规划,并对业务助理人员的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等。
3、对客户的责任:CPA维护社会公众利益的前提下竭诚为客户服务;应当按照业务约定履行对客户的责任;应当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保密并不得利用其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4、对同行的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不得以不正当手段与同行争揽业务等。
会计网所有内容信息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820538167。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2985号,沪ICP备19018407号-2, CopyRight © 1996-2024 kuaiji.com 会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联网举报中心 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