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长量的计算公式如下:
增长量=报告期水平-基期水平。
增长量也被称为“绝对速度”,是报告期水平与基期水平之差,用以说明现象在一定时期内增减的绝对数量。由于所选择基期的不同,增长量可分为逐期增长量和累积增长量。逐期增长量是报告期水平与其前一期水平之差,说明本期较上期增减的绝对数量。累积增长量是报告期水平与某一固定基期水平之差,说明报告期与某一固定时期相比增减的绝对数量。逐期增长量与累积增长量之间存在一定的关系:各逐期增长量的和等于相应时期的累积增长量;两相邻时期累积增长量之差等于相应时期的逐期增长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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