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以下简称合营企业),就其从事生产、经营所得和其它所得课征的一项税收。其中合营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的所得额。合营企业的所得税税率为百分之三十。另按应纳所得税额附征百分之十的地方所得税。
目前我国已经废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的征收,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政策的规定实施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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