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调整事项,主要包括收入类的调整项目、扣除类的调整项目、资产类调整项目、特殊事项调整项目、特殊的一些优惠政策涉及的调整项目,如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公益性捐赠、税收滞纳金、国债利息收入、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赞助支出等。
纳税调整项目,即计税差异,按照会计法规计算确定的会计利润,与按照税收法规计算确定的应税利润,对同一个企业的同一个会计时期来说,其计算的结果往往不一致,在计算口径和确认时间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该差异即为应调整的项目。
会计网所有内容信息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820538167。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2985号,沪ICP备19018407号-2, CopyRight © 1996-2024 kuaiji.com 会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联网举报中心 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