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的条件有纳税人的会计账簿不健全,资料残缺难以查账,或其他原因难以准确确定纳税人应纳税额等。这些情况下,由税务机关采用合理的方法,依法核定纳税人应纳税款。
核定征收,是指在正常生产经营条件下,由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情况,对其生产的应税产品查实核定产量和销售额,并依照税法规定的税率征收税款的征收方式。
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计算公式为: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其中,应纳税所得额=应税收入额×应税所得率=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
会计网所有内容信息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820538167。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2985号,沪ICP备19018407号-2, CopyRight © 1996-2024 kuaiji.com 会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联网举报中心 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