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纳的职能包括:
1、收付职能,指相关的收付结算业务应当由出纳处理,是出纳最基本的职能。
2、反映职能,指出纳可以为企业提供所需的经济信息。
3、监督职能,指出纳应当对企业收付业务的合法性以及合理性进行监督。
4、管理职能,指出纳有责任对企业货币资金、有价证券以及相关资料进行保管。
出纳的工作职责包括往来结算、工资结算以及货币资金核算。往来结算包括办理往来结算,核算其他往来款项等;工资结算包括核算工资,发放工资奖金,监督工资使用等;货币资金核算指的是严格按照规定办理现金收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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