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量留抵税额和增量留抵税额的区别在于两者所适用的界定方法不同,纳税人当期期末的留抵税额与2019年3月31日的留抵税额相比较后,其孰低者即为存量留抵税额;而当期期末的留抵税额与2019年3月31日的留抵税额相比较后,会根据实际情况将增量的部分或当期期末的留抵税额作为增量留抵税额。
其中增量留抵税额和存量留抵税额同属于我国国家税务机关所推行的增量留抵退税和存量留抵退税方法的内容,方法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的规定实施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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