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纳人员的权限包括:
1、监督企业对财经纪律以及财务、会计相关制度的贯彻落实,抵制企业不合法的收支及其他违规行为。
2、参与对企业银行存款结算以及库存现金的管理和相关职责分配的工作。
3、参与对企业其他货币资金的利用安排以及管理工作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出纳从广义上讲,只要是票据、货币资金和有价证券的收付、保管、核算,就都属于出纳。它既包括各单位会计部门专设出纳机构的各项票据、货币资金、有价证券收付业务处理,票据、货币资金、有价证券的整理和保管,货币资金和有价证券的核算等各项工作,也包括各单位业务部门的货币资金收付、保管等方面的工作。狭义的出纳则仅指各单位会计部门专设出纳岗位或人员的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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