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废品损失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和入库后发现的不可修复废品的生产成本,以及可修复废品的修复费用,扣除回收的废品残料价值和应收赔款以后的损失。为单独核算废品损失,可在成本项目中增设“废品损失”项目。
废品损失,包括不可修复废品的成本减去废品可回收残值后的报废损失、以及可修复废品的修复费用。出售后发现的废品所发生的一切损失,包括退回废品时所支付的运杂费等,应作为管理费用处理,不包括在废品损失之内。可修复废品的损失一般与合格产品发生的费用一样,先根据材料费用、工资费用、辅助生产费用、制造费用等分配表借记“废品损失”科目,贷记有关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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