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优惠的享受条件根据不同的优惠政策而变动,纳税人可以通过咨询所属地区的主管税务机关了解。
如纳税人需要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应当满足小型微利企业的确认条件,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中第二点内容的规定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可以确认为小型微利企业。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内容规定,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和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以及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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