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报名参加湖南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属于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历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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