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凭捐是指中国太平天国后期发给商人的营业证。在太平天国设立乡官地区,清查城镇商业,允许报明资本和营业性质,发给凭证。规定商店必须公平交易,不得居奇垄断,并缴纳商业税。商凭税属于商税的一种,商税指对商店和商贩所征的税,类似营业执照税。
太平天国时期还征收各种杂税,其中与商业有关的是船捐和房捐。船捐,搭载货物之船,经过关卡,按船之大小,抽收捐税有船者须领凭,因领凭而纳税,是执照税。房捐,一般以房间数为准,日收捐。
会计网所有内容信息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820538167。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2985号,沪ICP备19018407号-2, CopyRight © 1996-2024 kuaiji.com 会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联网举报中心 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