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报名考试科目有7门,包括专业阶段考试《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6门科目,综合阶段考试《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试卷二)》1门科目。
符合注册会计师报考条件的人员,具有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高级经济师和高级统计师或具有经济学、管理学和统计学相关学科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简称免试申请人),可以申请免予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1个专长科目的考试。免试申请人取得免试科目资格后,免试科目长期有效,不得提出变更免试科目。注册会计师各科试卷总分为100分,合格标准为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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