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货周转天数宜小不宜过大。对于多数生产型企业而言,优秀的存货周转天数应当在30-90天这个范围,再适当放宽标准,也应当不长于60-120天。
在满足企业正常流转的情况下,存货周转率越高或周转天数越短,对企业而言越有利,企业经营效率越高,营运能力越强。相反企业存货周转率越低或周转天数越长,则表明企业周转效率越低,越可能存在大量存货无效率的占用资金的情况。但是以上结论是能够满足企业正常的经营流转的前提下,即并不是存货周转率越高或周转天数越短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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