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存商品盘亏净损失应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库存商品属于存货,属于自然灾害等非常原因造成的存货毁损,应先扣除处置收入(如残料价值)、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赔偿,将净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
相关会计分录如下:
批准处理前: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库存商品等(盘亏金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盘亏部分需要转出的进项税额)
批准处理后:
借: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和过失人的赔偿)
管理费用(被盗、丢失等一般经营损失)
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意外灾害等非常损失)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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