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科目主要考《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两门。其中,《初级会计实务》主要内容包括会计概述、会计基础、非流动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流动资产、收入、财务报告、费用、利润等;《经济法基础》主要内容包括总论、会计法律制度、税法概述及货物和劳务税法律制度、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税收征管法律制度、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以及所得税法律制度等。
根据规定,初级会计考试两个科目每门满分均为100分,及格分数均为60分。参加会计初级考试的人员,应当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方能获得初级会计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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