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初级会计考两科,考试科目为《初级会计实务》与《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考试时间为105分钟,《经济法基础》考试时间为75分钟,两科连续考试,考试时间不能混用,两个科目分别交卷。
初级会计考试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由全国统一组织,实施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
初级会计职称评定采取“以考代评”方式,考生需要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初级会计的考试,才有资格取得初级会计职称。
会计网所有内容信息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820538167。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2985号,沪ICP备19018407号-2, CopyRight © 1996-2024 kuaiji.com 会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联网举报中心 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