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捐赠物资一般不需要进项税转出。
1、疫情期间企业捐赠物资时:
借: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
贷:库存商品(或原材料科目)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期末企业结转本年利润时:
借:本年利润
贷: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
疫情期间企业捐赠物资时,可以通过“营业外支出”科目及“库存商品”等科目处理。“营业外支出”科目用于核算企业发生的各项营业外支出,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库存商品”科目用于核算企业库存的各种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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