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经济师报考的条件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并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业务素质;
3、具备国家教育部门承认高中(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以上学历。
初级经济师考试设《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与实务》两门科目。初级经济师考试由全国统一组织、统一合格标准,历年来各个科目总分均为140分,合格分数线划定原则为总分的60%,即取得84分及以上为成绩合格(部分省份单独划定省内合格标准,例如甘肃、贵州)。成绩达到全国统一标者,成绩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单独划定省内标准的省份,考生达到省内标准者,则成绩只在省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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