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罪论是指,国内货币(本币)不能用于国际借贷(外国银行或者是国内的金融机构不能用该货币提供贷款),甚至在本国市场,也不能用本币进行长期借贷。由于国内金融市场的不完全,一国的国内投资不是出现货币错配,就是出现期限错配。
原罪论实质上指借外币,配本币,将来还是要还外币;或者是借短用长后会出现流动性的问题。发生错配的原因不仅是由于国内本币没有实现可兑换,而是由于该国的国际金融市场不完全,因为即使一国货币自由兑换,但是企业却不能在国内市场获得长期贷款,仍有可能借外币用于国内的建设,这种情况在发展中国家极为普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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