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信用证付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即期信用证,开证行应在收到相符单据次日起五个营业日内付款。远期信用证,开证行应在收到相符单据次日起五个营业日内付款。
远期的表示方式包括:单据日后定期付款、见单后定期付款、固定日付款等可确定到期日的方式。信用证
国内信用证(以下简称信用证),是指银行(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和农村信用社)依照申请人的申请开立的、对相符交单予以付款的承诺。适用于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等。解决了买卖双方不信任的问题,且融资成本相对较低,方式相对灵活。
国内信用证日期和期限的内容:
开证日期:开证行开立信用证的日期。
有效期:受益人向有效地点交单的截止日期。
注:有效地点:信用证规定的单据提交地点,即开证行、保兑行(如有)、议付行(如有)所在地。
最迟货物装运日期/服务提供日:信用证规定的货物装运或服务提供的截止日期。
交单期:信用证项下所要求的单据提交到有效地的有效期限,未规定的默认为货物装运日/服务提供日后十五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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