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金及附加属于损益类科目,借方表示增加,贷方表示减少。“税金及附加”主要核算计入当期损益的税费,包括消费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车船税、资源税、环保税等。计提相关税费时,借记该科目,期末,该科目期末余额需要全部结转至“本年利润”,结转之后,该科目,期末无余额。
损益类科目包括收入类和费用类两种,两类具体的借贷方向是不同的。其中收入类科目,借方登记减少额,贷方登记增加额;费用类科目则借方登记增加额,贷方登记减少额。
会计网所有内容信息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820538167。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2985号,沪ICP备19018407号-2, CopyRight © 1996-2024 kuaiji.com 会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联网举报中心 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