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会中断范围是指诉讼时效期间进行时,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后到中断事由终止时的这一段期间。中断事由一般有:1、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2、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3、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因事由性质有别,中断事由终止的确定有所不同。因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中断时效的,书面通知应以到达相对人时为事由终止;口头通知应以相对人了解时为事由终止。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中断时效的,应于诉讼终结或法院作出裁判时为事由终止;权利人申请执行程序的,应以执行程序完毕之时为事由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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