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初级经济师考试科目由《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和实务》两个科目组成。扬州初级经济师考试两门考试科目的题型均为客观题,《经济基础知识》为公共科目,《专业知识和实务》为专业科目。考生获得两门科目考试的84分及以上即为合格,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方法。
扬州初级经济师考试设有十个专业类别,每个专业均设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考生的专业科目合格成绩在滚动期内,如果新报考专业与该成绩对应的专业不同,则该成绩的滚动期结束,应试人员获得一个新的档案号;此类应试人员需联系当地考试机构,方能报名参考。
会计网所有内容信息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820538167。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2985号,沪ICP备19018407号-2, CopyRight © 1996-2024 kuaiji.com 会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联网举报中心 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