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考试成绩复议可前往当地财政局或者考试部门申请复核,中级会计考试由“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考生若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可提交申请复议,上报的资料由各市区进行统一整理,向考试中心上报申请核查。
接受申请后,考试中心会统一对成绩进行核查,出具书面凭证并且详细记录各题型的分数如单选题分数、判断题分数,核实后的结果将会反馈到各市的核查部门,各市的考试部门得到结果后会在第一时间通知考生。
会计网所有内容信息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820538167。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2985号,沪ICP备19018407号-2, CopyRight © 1996-2024 kuaiji.com 会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联网举报中心 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