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两门课,分别是《初级会计实务》以及《经济法基础》。两个科目的满分均为100分,合格分数均为60分,考生须在统一考试年度内通过两个科目的考试,方可算作考试合格。
《初级会计实务》科目共有八个章节的内容,分别有会计概述;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财务报表;管理会计基础;政府会计基础。《经济法基础》科目共有八个章节的内容,分别有总论;会计法律制度;支付结算法律制度;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其他税收法律制度;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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