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和实务》两个科目的总分均为140分,及格成绩为84分及以上。取得初级经济师证书的考生能够证明个人在经济领域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能够享受积分落户政策等待遇。
初级经济师的评定要求是:考生须满足考试条件,报名参加考试,获得两个考试科目的合格成绩可获得初级经济师资格,可评定为助理经济师职称。考生需从事经济专业工作,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以上学历才可以报名参加初级经济师考试。
会计网所有内容信息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820538167。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2985号,沪ICP备19018407号-2, CopyRight © 1996-2024 kuaiji.com 会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联网举报中心 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