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养老金制度是由《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所推行的一项以个人养老金为主的养老金管理制度,其参加范围包括在中国境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
与一般的基本养老保险不同,个人养老金是以自愿为原则进行缴纳,且不再通过社会统筹与与个人账户结合,而是完全由参加人个人承担所有费用,并实行完全积累的方式。参加人每年缴纳个人养老金的上限为12000元,有意愿享受个人养老金制度的人员,可以通过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建立个人养老金账户并按照平台指引进行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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