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记名票据是“记名票据”和“指示票据”的对称,是指出票人在签发票据时,在票据上没有记载收款人的姓名或名称的票据,其息票率随着市场环境变动的债券或其他形式的债务。无记名票据的记载方式包括“将票面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持票人”或“将票面金额无条件支付给其他人”,或者在票据上的收款人栏中不作任何记载。
无记名票据可以单纯交付的方式转让。如果持票人在无记名票据上写上收款人的姓名或名称,无记名票据即可改为记名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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