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的区别主要在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间是属于劳动关系,而用工单位与劳动者间则属于劳务关系。在法律适用上,用人单位适用劳动法,用工单位一般适用民法。
用工单位是指在劳务派遣协议中,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连续用工期限。用人单位是指具有用人权利能力和用人行为能力,运用劳动力组织生产劳动,且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的单位,包括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用工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关系,是劳务关系,而用人单位是需要签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是存在劳动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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