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中级经济师成绩要求为84分合格,高级经济师成绩要求为60分合格。经济师考试共有三个级别,分别是初级、中级和高级。各等级的考试科目合格标准均为试卷满分的60%。高经济师试卷满分为100分,即合格标准为60分。初级、中级经济师考试试卷满分为140分,即合格标准为84分。
经济师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的考试制度,采用电子化考试方式,其中初级、中级经济师考试实行以考代评,考试通过后便可获得职称;高级经济师考试则实行考评结合,考试通过后还需要进行评审,评审通过才能获得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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