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机构代码是“三证合一”前,企业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领组织机构代码证时,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编码。因“三证合一”制度改革的推行,各地质监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从2016年1月1日起,不再向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依法成立的机构发放和更换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三证合一,就是将企业依次申请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为一证,提高市场准入效率;“一照一码”则是在此基础上更进一步,通过“一口受理、并联审批、信息共享、结果互认”,实现由一个部门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推行“三证合一”后颁布的编码序号,表明公司具有一定的信誉度,具有权威的证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一组长为18位的用法定代表人和其他组织身份核查的编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由国家标准委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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