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注册会计师免考流程如下:
1、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上海地区应考人员,填写《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科目免试申请表》,并提供身份证件、高级技术职称证书及批准文件等相关资料,报地方考办审核。审核通过后即可免予专业阶段考试1个专长科目的考试。
2、按互惠原则与境外会计职业组织达成相互豁免部分考试科目协议范围内的上海地区人员,可直接向财政部考办提出豁免申请,并提交豁免申请表、符合豁免条件的考试合格证明复印件、身份证件复印件、境外会计职业组织的会员证书复印件、近期标准证件照片。财政部考办批复后,免试即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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