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考试免试条件为:
1、具有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高级经济师和高级统计师或具有经济学、管理学和统计学相关学科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简称免试申请人),可以申请免予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1个专长科目的考试。
2、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按照互惠原则与境外会计职业组织达成相互豁免部分考试科目的,符合豁免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免予部分科目考试。
符合免试科目资格后,免试申请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件、高级技术职称证书及批准文件等相关资料,至报考所在的地方考办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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