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结算业务是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人民银行总行负责制定统一的支付结算制度,各银行可在该基础上结合本行情况制定具体办法。国内结算的具体内容包括票据结算、银行卡结算、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国内信用证。
结算业务是指银行对由于债权债务关系而发生的货币支付和资金划拨等传统业务的总称。结算业务的分类标准很多,从结算内容上可以分为贸易结算与非贸易结算、从支付工具上可以分为票据结算与非票据结算、从所涉地域上可以分为同城结算与异地结算、从有无跨国收付上可以分为国内结算与国际结算等等。
银行通过办理结算业务,成为整个社会资金转账,结算,货币出纳中心。结算业务既可以为银行提供安全稳定的回报,又可以为银行拓展资金来源。
会计网所有内容信息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820538167。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2985号,沪ICP备19018407号-2, CopyRight © 1996-2024 kuaiji.com 会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联网举报中心 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