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利息主要指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因持有债券而应收取的利息,通常包括购入债券价款中已到期的利息以及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债券持有期间所产生的利息。
应收利息基本账务处理如下:
被投资公司通知(到期)支付利息时:
借:应收利息
贷:投资收益
实际收到利息时:
借:银行存款等
贷:应收利息
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要求,“应收利息”科目仅反映相关金融工具已到期可收取但于资产负债表日尚未收到的利息,基于实际利率法计提的金融工具的利息应包含在相应金融工具的账面余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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