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营业税是澳门地区针对凡经营工商业性质的任何活动自然人或法人所计征的一项税费,该税费严格依据“营业税章程”的政策规定实施课征,章程规定凡自资经营非受职业税管制的经济活动,一概视为工商业性质的活动。
澳门地区营业税的课征包括纳税人的申报、初步评定、临时结算及征收、缴税及开始营业、稽查员的报告、确定评定、临时结算的确定和取消或附加结算等流程。一般在纳税人递交申报书后的两个工作日期限内,澳门地区财税厅的有关部门将对其作出初步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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