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综合考试考《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和《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二)》,试卷一的考试内容涉及《会计》、《审计》和《税法》三个科目;试卷二的考试内容涉及《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和《经济法》三个科目。
取得综合阶段考试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书。全科合格证书申领地为综合阶段考试报考所在地方考办,考生需在成绩发布之日起45个工作日后到综合阶段考试报考所在地方考办领取全科合格证书,具体领证事宜以各省级考办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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