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统一授信是指商业银行在对单一法人客户或集团性客户的风险和财务状况进行综合评价的基础上,就核定的最高综合授信额度与客户签订授信协议,使客户在一定时期和核定的额度内能够便捷使用银行信用的一种管理制度。
公开授信的批准权限和程序与同数额的信用发放业务的批准权限和程序相同,对客户在最高综合授信额度内的信用需求,除中期流动资金、项目贷款、180天以上的远期信用证、担保业务需按相应业务管理规定报批后方能使用外,其他信用方式由开户行审核办理,发放超单笔授权的信用需报有权审批行信贷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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