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分类所得包括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转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偶然所得。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等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
个人所得税一共分为3类,包括综合所得、经营所得、分类所得。其中综合所得一般由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经营所得要按月或者按季度自行申报,分类所得一般都按次申报。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在次年3-6月要进行汇算清缴,而分类所得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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